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
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
發(fā)布日期:2025-01-08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
(2011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號公布?根據(jù)2024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第一次修正?根據(jù)2025年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第二次修正)

第一章總?則

第一條(目的和依據(jù))

為了規(guī)范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,維護公共利益,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,根據(jù)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,結(jié)合本市實際,制定本細則。

第二條(適用范圍)

在本市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,適用本細則。

第三條(基本原則)

房屋征收與補償應(yīng)當(dāng)遵循決策民主、程序正當(dāng)、公平補償、結(jié)果公開的原則。

第四條(管理部門)

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主管部門,負(fù)責(zé)本市房屋征收與補償?shù)臉I(yè)務(wù)指導(dǎo)和監(jiān)督 ……
繼續(xù)閱讀(剩余:95.47%)
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(quán)限!

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
DN:N14230020250209N
? 2003-2026 國資文匯(SADN),國家計算機軟著登字第1035889號
监利县| 会昌县| 庆元县| 安溪县| 临沭县| 黎城县| 尼木县| 日照市| 肥乡县| 马山县| 宣武区| 新邵县| 绥德县| 原平市| 望城县| 措美县| 海门市| 永州市| 恩平市| 隆昌县| 朝阳区| 绥宁县| 登封市| 安丘市| 义乌市| 松江区| 阳泉市| 马公市| 宝坻区| 花莲市| 观塘区| 韩城市| 武隆县| 临沭县| 浑源县| 南开区| 宝丰县| 博野县| 邛崃市| 延庆县| 剑川县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