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(2023年第二次修訂)
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(2023年第二次修訂)
發(fā)布日期:2023-12-26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文匯
(1993年9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9號發(fā)布根據(jù)1998年5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47號第一次修訂2023年12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5號第二次修訂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)

第一章?總?則

第一條??為合理開發(fā)、利用、經營國有土地,加強土地資產管理,促進城鎮(zhèn)建設和經濟發(fā)展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(zhèn)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結合本省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轉讓,必須遵守《條例》和本辦法。

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、出租、抵押,按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(guī)定辦理。

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主管本轄區(qū)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具體事務。

房地產二級市場即土地使用權出讓 ……
繼續(xù)閱讀(剩余:94.25%)
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!

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
DN:N15465020250209N
? 2003-2026 國資文匯  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書:軟著登字第1035889號
鄢陵县| 岑溪市| 兴文县| 阜新| 巴马| 札达县| 莱西市| 太白县| 东明县| 甘孜| 湖南省| 东港市| 比如县| 太原市| 孙吴县| 全椒县| 桓台县| 松原市| 东丰县| 阜宁县| 青海省| 张北县| 疏勒县| 临沧市| 全南县| 车险| 吴忠市| 得荣县| 武平县| 韩城市| 湘乡市| 孝义市| 石棉县| 平南县| 秦皇岛市| 中西区| 南溪县| 都兰县| 丰镇市| 南汇区| 乐陵市|